关于启用河北省广播电视局行政审批专用章公告
为提高行政服务办事效率,提供优质服务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的有关规定,局决定启用“河北省广播电视局行政审批专用章”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自2019年11月12日,河北省广播电视局驻省政务中心使用“河北省广播电视局行政审批专用章”,该专用章仅用于加盖我局入驻省政务中心的行政许可项目的《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》《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》《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》《行政许可决定书》及行政许可证件,其效力等同于“河北省广播电视局”印章。未入驻省行政审批中心的行政许可项目按原规定执行,其行政许可文书及行政许可证件均须加盖“河北省广播电视局”印章。
附:“河北省广播电视局行政审批专用章”样式
河北省广播电视局
2019年11月13日